
1. 三寸金蓮與高跟鞋有異曲同工之妙,雖然穿著者感到很不舒服,卻保持了理想的行為姿態(tài)。

2. 太師椅雖不是一種舒適的坐具,對于把“正襟危坐”當成高品質生活禮儀的中國人來講,這種強制的規(guī)范也恰恰符合了傳統(tǒng)文化中“克己復禮”的儒家精神。
當我們在城市漫步的時候,街邊大片的開放綠地會讓每個人都心曠神怡,優(yōu)美的城市環(huán)境提高了我們的生活品質,然而,美麗總是帶有一點的缺憾,正當你沉浸并享受這優(yōu)美的環(huán)境之時,你會發(fā)現綠油油的草地上不知什么時候被人走出了一條或彎曲或筆直的小土路,通向了綠地中央的目的地。讓你疑惑不解的是,在這條小土路的不遠處就有一條由石子鋪成的精致小路通向了幾乎相同的目的地。這時候你的心里就會憤憤地嘀咕起來:“人們太缺少公共意識了!”直到某一天,當你需要穿過這片綠地時,你竟然也產生了踏上這條被人踩踏的小土路的沖動。甚至,你可能已經下意識地邁步走了上去……
也許,你能夠克制自己踏上綠地中的小土路的沖動并指責別人缺乏公共意識。但同時我們會疑問:為什么人們不去走那條離土路不遠的專為行人設計的石子小路?
從公眾角度出發(fā)可以做出這樣的解釋:石子小路之所以形同虛設是因為設計違背了便利、節(jié)約的原則,這條小路根本就不是最便捷、最合理的設計。但是,如果從設計本身的角度思考的話又會提出新的疑問:設計僅僅是為了個體或者公眾的使用方便嗎?
“設計是把一種計劃、規(guī)劃、設想通過視覺的形式傳達出來的活動過程”[1],而“現代設計是為現代人、以及
現代經濟、現代社會的生活方式提供服務的藝術活動”[2]。無論從設計還是現代設計的概念來分析,設計的目的并不僅僅是為個體和公眾的生產生活而服務,還具有更廣泛和更宏觀的社會責任。這意味著設計不但為我們提供物質上和生活中的便利,更重要的是應當體現高度社會關懷和人文主義精神。合理是相對的,如果設計的合理性只是從個人或者公眾的角度出發(fā),那設計就會落入被動、迎合的窠臼。也就是說,設計也不應該一味地從屬和迎合公眾的意愿,而是應當在宏觀規(guī)劃的前提下,提高設計自身的社會與精神標準,并以此限定并引導公眾的社會行為,從而提高公眾與社會的審美能力。因此,從設計本身來講,設計完全可以成為一種公眾的規(guī)范和標準,使公眾有所遵守,以體現設計本身代表的精神價值。這種規(guī)范和標準則體現了設計的強制意義。
強制的字面意義可以理解為以某種無形或者有形的力量強力約束人或者物,或者是以這種力量來使人執(zhí)行某種行動。與上述強制的意義不同的是,設計的強制性依靠產品的某種形式產生對人行為的約束或唯一執(zhí)行的作用,其實質是保持或者延長設計的有效性能。設計的強制性無論在生產、生活以及社會建設中都得到了廣泛的應用。比如城市道路中的路沿石和女性經常穿著的高跟鞋,看似二者毫無聯系,實質上都具有明顯的強制特征。路沿石的設計可以強行約束車輛跨道行駛,從而避免了交通混亂而使城市交通更加有序。高跟鞋具有坡面的特征,為了保持身體平衡,穿著者必須調整身姿使身體后傾,而這種強制的結果恰恰展現出了女性優(yōu)美的身姿,這也正是高跟鞋雖然穿著不舒服,但令女性趨之若鶩的原因。前后二者分別體現了公共產品和個人產品的強制特征。因此不難看出,無論是針對公共產品或者個人產品的強制設計,其實質都是為了體現強制設計的精神意義,前者的設計使社會秩序更加規(guī)范,體現了社會的精神面貌,后者通過改變女性的身體姿態(tài),體現了強制設計的審美意義,使穿著者和欣賞者都獲得了精神上的愉悅。
從形式來看,強制設計限制了人的行為并帶有強迫的意義,人在使用產品的過程中成為了被迫執(zhí)行者,這似乎違背了現代設計中為人與社會服務即“人性化”的設計原則。但是,如果認真解讀現代設計的概念與“人性化”的含義,就不難發(fā)現,強制的設計則表達了更宏觀的人文主義精神。這具體表現在:
一,強制設計是對“以人為本”設計觀念更宏觀的表達。“人性化”的設計并不等同于“以人為本”的設計!耙匀藶楸尽钡脑O計觀念產生于工業(yè)化生產的現代社會,它以人體工程學為基本依據,并結合當前工業(yè)活動和消費文化,使產品造型更加符合人類使用習慣。“以人為本”概念最早源于西方哲學思想,哲學家提出了“人是萬物中心”的觀點。這種哲學思想在現代設計中被發(fā)揚光大,從而造就了西方發(fā)達的工業(yè)文明。需要強調的是,雖然“以人為本”哲學思想創(chuàng)造了現代設計的繁榮,但是卻將人放在了自然的對立面。結果導致人類在改造自然的過程中也破壞了自然,造成了人與自然的沖突。與西方哲學不同,中國傳統(tǒng)文化觀念中的“人性化”卻強調了人與自然的和諧統(tǒng)一,人不再是萬物的中心,而是自然中的一分子。因此提出了“天人合一”的哲學思想,從而形成了“設計以自然為本”的設計觀念!霸O計以自然為本”從邏輯上涵蓋了以人為本的設計理念。以自然為本并不意味不考慮人的舒適與便利,而是個人感受從屬于自然屬性。這種觀念從更宏觀的角度處理了人、自然與設計的關系。它強調的“人性化”是人與設計之間的
倫理與規(guī)范。這種
倫理與規(guī)范也正是人與設計都應具備的自然特征。它所表達的“人性化”是充滿人文主義精神關懷的設計觀念。真正的“人性化”設計不是狹隘的依靠人體工程學或者滿足個人欲望的設計,與迎合個體設計相反的是,它更多考慮的是公眾角度的“人性化”。
二,強制的設計體現了設計與人性的尊嚴。中國古代的書法藝術雖然不屬于設計范疇,但其所表達的形式與設計形式如出一轍。書法藝術在操作過程中對人的行為設定了諸多的限定因素——書寫工具、書法動作、書寫方向,都對人的常規(guī)動作、習慣起到限定作用。但正是這些違反常規(guī)行為的限定條件表現了書法藝術的精神內涵。書法的目的不僅僅是為了寫字,而是被當成一種行為,表現書寫者自身的修養(yǎng)。這也正體現了傳統(tǒng)人文精神中強制的意義。同樣,在傳統(tǒng)的設計中也體現了積極的“強制精神”。太師椅是中國古典家具中一種重要的坐具,相對于西方的沙發(fā)而言,無論從形制、材質還是人體工程的角度來看,它都不算是一件舒適的作品。一旦上坐,必須要以端正的姿態(tài)才會讓身體感到舒適。一個優(yōu)秀的設計必定是對人的積極精神與思維的表達,而當設計被公眾認可之后,又能夠起到引導公眾行為與思維的作用。這也正是設計形式里暗含的精神意義——強制認同者與使用者必須要遵守某種
倫理和規(guī)范。由此可見,優(yōu)秀的設計并非僅僅是一種迎合而是一種恰如其分的引導,這體現了設計的尊嚴。這也正是強制設計的意義。
三,強制的設計體現了平等的設計思維。在一個物質與精神并不高度發(fā)達的社會環(huán)境中,根本就無法要求所有公眾具有高度的公共規(guī)范意識。缺少規(guī)范與限制的個體則會侵犯和危害他人或集體的利益。因此就需要強制的規(guī)范保證被侵害者的利益。強制規(guī)范雖然是對個體的限定,保證的卻是整體和集體利益。因此強制的平等思維體現在強制的行為規(guī)范是針對公眾集體的,而非個體行為的反映。對于設計來講,這種規(guī)范和保障則會物化成形式,成為可以看到的強制規(guī)范。不難看出,無論現代產品設計中的強制特征還是傳統(tǒng)文化中的強制特征都表達了相同的設計態(tài)度——以強制的形式表達宏觀的“人性化”精神,即要求使用者或者執(zhí)行者對某種公眾認同的行為規(guī)范的接受。強制的設計強調了對公眾意識與行為的思考,設計考慮的不是個體舒適性,而是集體應當遵守的行為與規(guī)范,從而更大限度體現設計的價值。設計起到了引導集體行為的作用。城市交通中依靠路沿石隔離了車輛與行人,不但限定了行人與車輛的混行,還保證了行人的安全,保護了交通中的“弱勢群體”,使其與車輛處于了平等安全的地位。
讓我們回到文章最開始的情境,綠地中設計的小路之所以成為了無效的設計不正是因為設計缺乏了合理的強制特征嗎?行人之所以會放棄精心設計的小路而要自發(fā)地走出一條土路,是因為設計沒有強制行人對小路做出唯一的選擇。開放的綠地反而為行人提供了開辟另一條道路的可能性。如果我們把綠地中的小路看成公眾應當遵守的
倫理與規(guī)范的話,那么這種
倫理與規(guī)范恰好代表了設計應當具備的人文主義精神。當代表了人文主義精神的
倫理與規(guī)范沒必要必須遵守時,人們自然會放棄這些約束。畢竟,在公眾的潛意識里向往更多的自由。于是,在沒有強制設計的前提下,小路變成了無效的設計,設計的人文主義精神也變得無跡可尋。
“強制”并非是一種缺少人文關懷的思維方式,恰恰相反,“強制”則表現為一種積極的精神力量去規(guī)范并引導著公眾。因此,強制設計中體現的人文主義精神在現代設計中具有重要的指導作用,在一個物質與精神不是極度發(fā)達的社會環(huán)境里,需要用強制的形式去規(guī)范引導人們的行為,才會使社會秩序更加合理、社會環(huán)境更加和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