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證實赤峰天奇制藥有限責公司標識有獎征集入圍獎的5號作品屬嚴重剽竊他人作品,赤峰天奇制藥有限責公司決定取消5號作品設計者李永剛的入圍獎資格。同時,委托中國設計之窗網(wǎng)站公示,以保護原作者利益,維護赤峰天奇制藥有限責公司有獎征集工作的嚴肅性和公正性。
抄襲作品
原作品(北京正邦)
赤峰天奇制藥有限責任公司
2007年4月10日
平面設計
工業(yè)設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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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I交互
室內(nèi)設計
建筑環(huán)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