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日本卡通人物凱蒂貓(Hello Kitty)的好友凱茜兔(Cathy)被控侵犯荷蘭卡通米菲兔(Miffy)的版權(quán)。
荷蘭阿姆斯特丹法院日前以凱茜兔和米菲兔外形太類似,裁定米菲兔版權(quán)所有者M(jìn)ercis傳媒公司勝訴。法庭勒令凱蒂貓版權(quán)所有者日本三麗鷗公司(Sanrio Co)停止在荷蘭、比利時(shí)和盧森堡生產(chǎn)與銷售凱茜兔產(chǎn)品,否則將每日處以2.5萬歐元罰金。
三麗鷗對(duì)判決表示不滿,稱將考慮上訴,以證明其沒有侵犯原告的權(quán)利。

米菲(Miffy)左)與不能說毫無相似之處的Hello Kitty伙伴之一凱茜(Cathy)
米菲兔出自荷蘭插畫大師迪克-布魯內(nèi)(Dick Bruna)手筆,并1955年面世。凱蒂貓則于1974年面世,而凱茜兔于1976年以凱蒂貓的朋友身份出現(xià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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